城市規劃可持續發展實施的必然性根據全球經濟態勢的發展不難總結出, 經濟重心主要集中在城鎮集聚區, 可以認為, 只有城市及其集聚區的持續發展, 才會有區域的持續發展, 國家的持續發展乃至于全球的持續發展。1994 年6 月在英國曼徹期特舉行環球論壇作為持續發展委員會第一次重要的國際會議,其主題就確定為: 城市與持續發展。面對21 世紀全球城市時代的嚴峻形勢, 城市問題更成為可持續發展最為關注的主題之一。從1992 年聯合國環境與發展大會以來, 持續發展已成為聯合國環境與開發署等國際組織共同關注的主題, 而城市已成為可持續發展的兩個重要焦點之一。因此我國政府在制定發展策略時就詳細的考慮了可持續發展問題。可持續發展科技行動中, 就有開展城市現代化和城市持續發展研究, 為城市現代化和持續發展提供倡議、規劃、設計、管理的理論模式等重要內容。鄒家華副總理在1996 年6 月于土耳其伊斯坦布爾舉行的聯合國第2 次人類住區大會高級別會議上明確指出“能否在世界上建設健康、安全、公正和可持續發展的城市、鄉鎮和農村, 需要我們以新的視野探索和尋求新的出路。”
一、我國城市可持續發展趨勢
1. 我國當前城市狀況
截止2007 年底,中國全部地級城市287 個, 城市化率約為39%, 與世界發達國家比較(85%左右不等),城市化率偏低。其按人口分組的城市數量如表1 所示,超大型城市(200 萬人口以上)有39 個, 特大城市(100 萬人口以上)118 座。2009 年,中國社會科學院發布的《城市藍皮書》顯示,截止2008 年, 中國城鎮人口為6.07 億,城鎮化率達45.7%,超大和特大城市數量同2007 年[2]。
隨著我國經濟快速發展,國家城鎮化建設政策的推動, 我國城市發展具有以下特點[4]:⑴城鎮化速度加快; ⑵發展區域轉移,從沿海向內陸不發達地區延伸;⑶出現超大型城市,規模急劇膨脹;⑷人口流動性加大; ⑸城市化是自上而下、自下而上兩種模式并存發展表。
1 按城市轄區人口分組的城市數量(2007 年)
合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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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城市轄區人口數量分(萬人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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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 |
200-400 |
100-200 |
50-100 |
20-50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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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7(座) |
13 |
26 |
79 |
111 |
55 |
3 |
這種急劇的城市發展是一種以高增長、高消耗、高排放、亂開發、不協調的模式進行的。伴隨的負面現象有:城市交通擁擠、城市住房緊張及價格上漲、失業與貧困、貧富差距擴大、教育問題、就業問題、人情冷漠、犯罪率攀升、城市各階段矛盾加劇等, 一系列社會問題的出現, 使我們不得不更仔細地思考城市的建設問題。
2. 我國城市發展理念
隨著我國城市化進程的加快,城市規模不斷加劇,城市發展帶來的負面問題使我們不得不考慮如何才能使城市發展具有可持續的能力和后勁。國際社會和組
織在可持續城市發展方面的探索和努力為我國城市發展帶來積極影響, 我國一些城市也在積極探索城市發展模式, 以更積極的態度、更科學的方法進行城市建設和發展。
(1) 知識城市
2009 年底, 世界知識城市峰會在深圳舉行。會上,提出了“知識城市” 這一城市發展新理念。知識城市是在知識經濟的背景下, 通過充分利用現有城市的社會、經濟、文化資源,通過有目的地鼓勵培育知識、技術創新和智
慧,創造高附加值的產品和服務,實施“以知識為基礎發展” 的倡議, 加速城市、社會空間結構轉型,以促進可持續發展,提升城市核心競爭力的全新的城市發展理念。如,深圳的“知識城市”建設,大連確立的“知識城市” 發展戰
略,西安、重慶也將“知識城市”作為未來城市發展倡議。
(2) 田園城市
田園城市(Garden City) 由英國人霍華德于1898 年在其著作《明日:一條邁向真正改革的和平之路》提出的,強調把城市當成一個整體來研究,聯系城鄉關系,提出適應現代城市規劃問題, 對人口密度、城市經濟、城市綠化等提
出見解。在此理論基礎上,恩維進一步提出控制城市大規模理論,即衛星城鎮規劃。如成都市世界現代田園規劃已經出爐, 包括城市城鄉形態、空間布局、經濟基礎、產業支撐、生態園區、物流樞紐綜合考慮,既有優美田園風光、強大城市功能, 又能體現豐富歷史、文化內涵。其田園城市的內涵遠遠超出了霍華德所提出的概念,而是將社會、經濟、環境綜合考慮,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對成都
市未來發展做出的綜合規劃。
(3) 創新型城市
世界普遍共識是: 在“城市化、高技術、全球化”的推動下,以信息、知識、人才、創業投資為基本要素的知識經濟, 必然在要素資源密集的中心城市迅速發展起來, 歐美發達國家及國際組織經深入研究推進“創新型城市”和
“創意城市”建設。其主要特征有:⑴城市功能由政治經濟中心到文化創新中心; ⑵高科技商用化;⑶工業經濟轉型為知識經濟。世界銀行關于東亞創新型城
市的定性標準則包括: 擁有較強的研究、開發與創新能力;政府治理有效,服務高效;擁有優良的交通、通信等基礎設施和功能完善的城市中心區以及充足的經營、文化、媒體、體育及學術活動場所; 擁有受教育程度較高的勞動力隊伍;擁有多樣化的、高質量的居住選擇;切實重視環保;接納各種文化的碰撞和融合。2010 年1月, 科技部為北京市海淀區等20個國家創新型試點城市(區)授牌。
二、城市可持續發展的內涵
1. 發展問題
發展系統中發展是:“一個社會改變的過程, 涉及四個方面的基本因素: 在材料或服務結果方面的改進(增長因素);參與者之間的利益的公平擴散和公正;政府有效范圍的擴大; 建立可持續發展的能力。”“發展也可定義為分享的發展;作為稱職的公民,他們一定要參與影響他們生活的決策和過程。發展因此也是有關人民的授權和參與的質量。”可持續發展中的“發展”要素是:社會
變化過程是一個滿足人類需要,促進社會公平, 擴大政府執政效果以及建立可持續發展能力。
2. 城市可持續發展
許多對可持續發展的討論,采信這樣的概念: 可持續發展是社會目標、環境目標和經濟目標的相交區域,如圖1 所示。
圖1 可持續發展三環
可持續發展和城市進步都越來越得到關注。聯合國倡議報告認識到城市進步對可持續發展的重要性, 城市以更有效率的方式發展同時使城市更適宜居住和生活, 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具有吸引力。根據聯合國的定義,可持續城市就是這樣的一個城市, 其社會、經濟和物質發展得到持續。一個可持續的城市有一個其發展所依賴的持續的自然資源的供應,并在一個可持續收益的水平上使用這些資源; 它保持一個持續的安全環境水平, 否則可能破壞發展成果。根據聯合國的定義,可持續城市建立了一個新的道德空間,社會價值發生改變,一個更長久的社會、經濟和生態關系得以建立。歐盟則建議:可持續城市是一個城市空間, 它效仿自然界的規范、方式和規則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