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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科技市場的不斷變化,對于我國高新科技上的新倡議部署有哪些呢,應該如何來推動現在新科技的發展模式呢?本文是一篇科技論文。對于我國高技術產業發展速度很快,但主要以引進吸收居多,多數以加工裝配為主,位于高技術產業鏈的低端,技術密集度不高,增加值率較低。而且外資封閉化的生產體系削弱了內外資產業關聯度,內資企業無法融入外資產業鏈,進一步限制內資企業發展。
摘要:根據經典的雙缺口理論,發展中國家引進外資的主要原因是本國儲蓄和外匯供給不足,為經濟發展提供資金。可自從20世紀90年代以來,我國的雙缺口已不復存在,目前國內儲蓄閑置資金金額巨大,外匯儲備量也十分龐大,大量吸引外資有悖于雙缺口理論。其實不然,由于各方面客觀原因,我國高新技術產業真實情況是內資投入相對不足。如我國高新技術研發投入不足。
關鍵詞:高新技術應用,高科技管理制度,科技論文發表
國際上通常用R&D活動的規模和強度指標來反映高新技術產業的科技實力。我國對高新技術企業的界定,要求企業R&D資金投入大于其總收入的3%,而美國國務部規定,R&D資金投入占銷售收入的5%~ 15%以上的產業才稱得上是高新技術產業。我國對研發投入的基礎規定,就明顯低于發達國家水平。我國高新技術產業科技水平、科技成果轉化率也偏低。根據有關資料顯示,我國專利技術的實施率僅為10%,科技成果轉化為商品并且取得規模效益的比例為10%-15%,遠遠低于發達國家60%-80%的水平。
科技論文:《寧夏科技》,《寧夏科技》辦刊宗旨: 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堅持科學技術為經濟建設服務的方向,宣傳黨和國家的科技方針、政策,反映自治區內科技發展動態和科技成果,傳播科技信息。

我國吸引外資目前更看重的是隨著外資資金、技術、人才、管理、觀念、網絡資源等“一攬子要素”的轉移,借助于跨國公司的橋梁溝通效應、產業關聯效應、技術溢出效應、標桿示范效應和競爭激勵效應的發揮,直接或間接推動我國高新技術產業結構的優化和升級。因而可以引入外資是有必要的,外資負面影響過大問題的所在可能是在政策的具體實施過程中出現了問題。具體原因分析如下:
1、外資負面影響加劇的客觀原因
外資的負面影響很早就引起過專家學者的關注,現在呈現加劇的趨勢則有其客觀原因。具體體現到高新技術產業上來看,一國的高新技術產業能否取得發展,很大部分原因來源于其所在國家的科學技術水平,我國的科技水平相對比較落后,所以我國長期奉行一種“以市場換技術”的外資政策。但是現在新的國際投資趨勢則是:外資強化技術控制,嚴防技術擴散與外溢,我國實際得到的技術落后且有限。在我國,跨國公司的核心技術、關鍵零部件、成套設備都掌握在母公司手中,能與中方共享的大多是一般操作技術(如設備使用技術)和組織技術(如工藝流程、銷售網絡的組織),合資企業的中方主要從事勞動密集型的最后裝配工作,既掌握不了核心技術,更與技術開發無涉。跨國公司獨資化的投資方式既可以獲取企業的主導權,通過企業內部管理方式防止技術外溢,又可以充分發揮跨國公司自身強大的知識產權優勢,避免先進技術的外溢。盡管隨著越來越多的大型跨國公司在中國建立研發中心,但其仍將核心技術和高端技術研發留在母國。表面上我國獲得了技術進步,但實際上跨國公司技術壟斷不斷加強,技術擴散放緩。由于核心技術的缺乏和開發能力的欠缺,從長遠看對行業水平的整體提高乃至整個產業結構的升級推動力小,甚至起了阻礙作用。這點從我國的汽車制造業便可以看出。
2、外資負面影響加大的主觀原因
(1)我國引資政策有問題。
我國制定了較為完備的招商引資政策,如2010年4月份有新出臺了《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做好利用外資工作的若干意見》。其中指出國家要優化利用外資結構、引導外資向中西部地區轉移和增加投資、促進利用外資方式多樣化、深化外商投資管理體制改革、營造良好的投資環境。
但和以往的政策一樣,存在著很多對內資企業的不公平待遇問題。如這次《意見》給了外商更多國民待遇,如“國家產業調整和振興規劃中的政策措施同等適用于符合條件的外商投資企業”。表明了國內政策同樣適用于外商投資企業:外商可以參照國家產業政策調整和振興規劃的有關政策文件享受與國內企業同樣可以獲得的財政、信貸、稅收等方面的支持;可以在產業結構調整和振興過程中更多地參與企業合作、兼并和重組。《意見》中還表示,“對用地集約的國家鼓勵類外商投資項目優先供應土地,在確定土地出讓底價時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別相對應《全國工業用地出讓最低價標準》的70%執行”。這是在當前我國土地管理和供給越來越嚴格的條件下給予外商投資的又一優惠政策。
就筆者看我國對外資的超國民待遇破壞了公平競爭的市場機制,使得內資企業舉步維艱,加劇了發展差距。
(2)引資結構有問題。
目前我國高技術產業發展已呈現出明顯的“三高與三低”特征。“三高”即高增長率、高貢獻率和高外向度。“三低”即低技術密集度、低增加值率、低端產業鏈。
(3)外資地區來源有問題。
就投資來源地區看我國吸引的外資中80%是自東亞地區(香港、澳門、臺灣省、日本、菲律賓、泰國、馬來西亞、新加坡、印尼、韓國),歐美投資所占比例極少,技術水平有限。
以2007年對華實際投資前十位的國家及地區為例,十個國家和地區依次為:中國香港(227.03億美元)、英屬維爾京群島(165.52億美元)、韓國(36.78億美元)、日本(35.89億美元)、新加坡(31.85億美元)、美國(26.16億美元)、開曼群島(25.71億美元)、薩摩亞(21.70億美元)、中國臺灣省(17.74億美元)和毛里求斯(133億美元),可見歐美投資額所占比重偏低。但與此相對應的實際情況卻是美國是2007年世
界第三大投資國,對外投資總量為2046億美元,而它當年對華實際投資僅有26.16億美元,占當年我國實際利用FDI金額的13%,僅占其當年全球投資總量的1.272%;該年英國對外投資量為250億美元,而它當年對華實際投資額也只有8.313億美元,占其當年全球投資總額的311%,僅占我國實際利用外資額的0.992%。我國在引入歐美外資,尤其是高新技術產業這一塊還有很長路要走。
結語與對策
高新技術產業是我國的新興產業,也是我國未來發展的支柱產業,外資的進入促進了我國高新技術產業的發展,但對于其負面效應,筆者的建議是:
(1)廢除不合時宜的引資政策,如廢除外資企業的超國民待遇或者是內資企業也能享受到同等的免稅政策。
(2)改變重量輕質的引資倡議,由利用外資彌補資金不足的思想轉變到利用外資引進技術的倡議,嚴格限制低層次外資進入,嚴格控制外資質量。
(3)健全政策法規,完善國內投資環境,更多吸引美歐等發達國家前來投資。當前國際形式,美歐之所以吸引了大量的發達國家投資,并不是因為優惠政策多,而是市場機制,政策法規完善,投資安全。完善《反壟斷法》,防止惡意并購。
(4)對于市場轉換技術的倡議可借鑒國外做法,如印度的規定其提供技術的時間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