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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于1986年建立了中小學教師職務聘任制為主要內容的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現行至此。按照國家規定,中學教師職稱最高等級為副高級,小學教師職稱最高等級僅為中級,影響了很多中小學教師的積極性。
2011年8月31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擴大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試點。這意味著全國將有越來越多的中小學教師可以參評與教授級別一樣的正高級職稱。
安康市中小學教師職稱論文發表過渡措施(試行)
為切實做好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試點工作,實現新老人員平穩過渡和新舊政策有效銜接,確保改革試點工作順利推進,根據陜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教育廳《關于印發陜西省深化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擴大試點實施方案的通知》(陜人社發〔2013〕22號),結合我市中小學教師隊伍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一、中小學教師職稱(職務)過渡的人員范圍、對象和對應等級
(一)范圍和對象:全市普通中小學(民辦學校)、職業中學、幼兒園、教學研究機構、教師進修學校、特殊教育學校、校外教育機構(包括經市人社局批準的執行中小學教師職稱的事業單位)已取得中小教師職稱(職務)的在職人員。
(二)對應等級:統一后的中小學教師職稱(職務)設員級、助理級、中級、副高級、正高級五個等級,名稱依次為三級教師、二級教師、一級教師、高級教師和正高級教師。
原中學高級教師(含小學評聘的中學高級教師)對應高級教師;原中學一級教師和小學高級教師對應一級教師;原中學二級教師和小學一級教師對應二級教師;原中學三級教師和小學二級、三級教師對應三級教師。
與事業單位專業技術崗位等級相對應:正高級教師對應專業技術崗位1至4級,高級教師對應專業技術崗位5至7級,一級教師對應專業技術崗位8至10級,二級教師對應專業技術崗位11至12級,三級教師對應專業技術崗位13級。
二、中小學教師職稱(職務)過渡的具體辦法
(一)對改革前取得中小學教師專業技術職稱(職務)任職資格且聘用到相應崗位的人員,按照原中小學教師職稱(職務)與統一后的職稱(職務)對應關系,直接過渡到統一后的職稱(職務)體系。
(二)對改革前取得中小學教師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但未被聘用到相應崗位的教學人員,按照原中小學教師職稱(職務)與統一后的職稱(職務)對應關系,可先過渡到相應的任職資格,待相應崗位出現空缺時,按照新的崗位聘用程序擇優聘用。
(三)截止2013年6月底以前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人員不再辦理過渡手續。
三、中小學教師職稱(職務)過渡的程序
(一)學習宣傳和組織準備(2013年4月22日至5月20日)。
組織廣大教師認真學習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教育部《關于印發深化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擴大試點指導意見的通知》和《陜西省深化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擴大試點工作實施方案》及本辦法,切實做好教師的思想教育工作,使廣大教師充分認識這次改革擴大試點工作的重大意義,全面了解職稱(職務)過渡的范圍、程序和方法,積極主動地參與職稱(職務)改革擴大試點工作。各縣(區)、各部門要充分認識改革擴大試點工作的復雜性,妥善做好新老人員過渡和新舊政策銜接工作,平穩過渡,確保改革擴大試點工作順利有序推進。
(二)材料審核及審批(5月21日至6月30日)。
1.學校(單位)對過渡人員的情況進行認真審查,并統一填寫《中小學教師專業技術職稱(職務)過渡登記表》。
2.個人確認。教師本人對學校(單位)填寫的《中小學教師專業技術職稱(職務)過渡登記表》進行核對并簽名。
3.公示公告。學校(單位)填寫《中小學教師專業技術職稱(職務)過渡人員花名冊》,在本學校(單位)公示7個工作日。
4.材料審核。申報單位按照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擴大試點相關規定逐級上報相關材料,各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按照管理權限進行審核。申報材料包括中小學教師職稱(職務)過渡相關表格、任職資格證書、聘用證書或聘用文件。
5.過渡人員審批。各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縣級教育行政部門對取得初級職稱的過渡人員資格進行審查、審批,結果報市人社局備案;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市教育局對取得中級資格和市直單位取得初級以上資格的過渡人員進行審查、審批;并對取得高級職稱資格的過渡人員進行審查,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審批。
(三)辦理相關手續(7月1日至7月15日)。
各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按照管理權限,對符合條件人員下發批準文件。《中小學教師專業技術職務(職務)過渡登記表》存入教師本人檔案。
四、中小學教師職稱(職務)過渡的組織實施
中小學教師職稱(職務)過渡工作在安康市深化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擴大試點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由各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教育部門統一組織實施。民辦學校教師職稱(職務)過渡在本人檔案歸屬地進行。
五、中小學教師職稱(職務)過渡的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深化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是貫徹黨中央、國務院加強人才工作決定和深化職稱制度改革要求的重要舉措,是落實義務教育法、推進職稱制度分類改革的重要內容,對于加強教師隊伍建設,吸引和穩定優秀人才長期從教具有重大意義。中小學教師職稱(職務)過渡工作,是這次職稱改革的重要環節,各縣(區)人社部門、教育部門務必提高認識,高度重視,扎實做好過渡階段的各項工作。
(二)成立機構,加強領導。各縣(區)要成立相應的領導機構和辦事機構,由人社、教育部門負責職稱工作的領導主抓,選調思想素質好、業務能力強、熟悉職改和教育工作的同志具體負責,明確分工,落實責任,確保過渡工作順利開展。
(三)嚴格審查,保證質量。認真做好過渡人員的審查工作,對申請過渡人員的執業資格、任職資格、聘任情況等相關資料要認真查驗核對,防止借過渡時機違規聘用、突擊聘用、超崗位聘用的問題發生。
(四)規范程序,把握重點。嚴格按照實施方案和過渡辦法規定要求,周密部署,精心安排,規范程序,穩慎實施,加強協調和溝通,妥善處理好過渡工作中的矛盾和問題。
(五)嚴格時限,按期完成。中小學教師職稱(職務)過渡工作時間緊、任務重,各縣(區)有關部門要按照規定的時限要求,集中精力、積極行動,確保我市過渡工作于7月中旬前全面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