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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防雷系統設計
防雷系統由接閃器、引下線和接地裝置三部分組成。在建筑遭受雷擊時,由于“尖端放電”現象,雷總是擊在接閃器上,雷電流通過接閃器提供的放電通道泄放入地。從而保證建筑物不被雷擊,保護建筑物、建筑物內的人身安全與財產安全。但現我國建筑的電氣設計中避雷系統的設計存在著某些問題。
建筑電氣設計的各種接地系統很難做到各自獨立,導致常常在設計時,工程師把其共用一個接地體。而很多設計工程師往往認為:由于沒有弱電機房,防雷接地與其他接地系統共用接地體時阻值為4Ω即能滿足要求。其實不然。
對于當電子設備接地與防雷接地系統共用接地體時,接地阻值需要小于或等于1Ω。現多數建筑中具有電腦、電視等電子設備。這些電子設備通過保護接地系統的重復接地與共用接地體相連接。為了保證建筑與電子設備的安全,防雷接地的共用接地的阻值應該小于或等于1Ω。但由于建筑物基礎鋼盤具有體積大、安全性高、經濟等特點,現多用其作為接地體,這就導致防雷接地的共用體的阻值小于或等于1Ω也不容易做到。
為了解決防雷系統在設計中的這種缺陷,必須要對整體建筑內的各用電設備有詳細的全面的了解。在了解的基礎上,對接地系統的共用性、獨立性提出最優方案。并保證共用接地系統的接地阻值小于或等于1Ω。
2、消防系統設計
消防系統是建筑中必備的安全系統,在出現火災等災害時起到保護建筑、人身安全的作用。雖然其為不常用用電系統,但必須在設計時與其他部分用電設計同樣甚至更加重視。但由于往往設計人員對消防系統的忽視與該系統的獨立設計性不好——需與給排水設計有充分交流,我國建筑中消防系統的用電設計存在著一些問題。
2.1 電壓問題。有關設計手冊中明確規定消火栓按鈕回路應采用50V一下的安全電壓。但多數建筑內,消火栓的按鈕回路的電壓在設計時就采用民用電壓220V。相關規定之所以這樣設計是考慮到在發生火災時可能有水從消火栓箱內溢出,可能會導致消火栓與消防龍頭帶點,這樣會對人身安全造成不必要的威脅。應對這方面的問題,我們電氣設計人員一定要嚴格遵守設計規范,把消防栓按鈕回路電壓控制在規定的50V一下。這不但能確保消火栓的安全運行,還保護了消防人員的安全。
2.2 負荷過載保護問題。突然斷電會導致比因過載復合而造成的損失更大的配電線路,對消防泵不應裝設切斷電路的過載復合保護,但可裝過載負荷報警電器。而對于多數建筑電氣設計工程的設計人員會忽略這一方面。這需要我們在以后的電路設計,包括消防系統設計中予以重視。
2.3 消防用電與非消防用電的混用。消防用電設備應從變壓器低壓出口處分開自成供電體系,采用專用的供電電路。其低壓系統在上述的電壓問題已經提及,但應該重視供電的專用性問題。對于消防系統,其供電負荷等級應處于整個建筑電氣系統中的最高供電復合等級,并形成獨立的供電體系,以保證消防供電的可靠性。但現很多設計只注重配電室至消防控制室的供電可靠性,忽略消防控制室至消防用電設備的可靠性。
3、住宅電氣設計
3.1 住宅干線截面的選擇。隨著住宅戶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住宅家庭的電器設備越來越豐富,用電負荷也隨之水漲船高,用電量不斷增加。但在設計時,設計人員未能充分考慮到未來70年(住宅產權多為70年)科技的進步程度,設計的住宅干線截面往往偏小,未能滿足未來的用電要求,這個問題已在60、70年代以前的建筑中體現出來。在住宅線路設計容量不足的情況下會導致電氣事故,加速電線絕緣老化。故在設計住宅干線時應在設計最大流量時給予干線截面面積25%左右的預留余量,以適應今后住戶的用電要求與用電負荷的發展要求。
3.2 室內配電箱的擺放位置。過去住宅內配電箱一般設計在室內門口附近,這樣利于住戶的使用控制。但隨著住戶生活質量的提高與審美的要求,門廳多與客廳結合,需要精心裝修,老舊的配電箱與日益對提高的審美要求格格不入,這就需要設計者在設計住宅配電盤的時候充分考慮到住戶的要求,將其盡量設計在廚房、衛生間等較隱蔽的地方,或選用新型外形的配電箱。
3.3 配電回路。缺少配電回路,則每個回路的電流就會增加,從而使線路發熱加劇、電壓降低、對電器造成傷害。隨著微波爐、電視機等家用電器的增多,我國住宅內的諧波電流的非線性復合有所加重趨勢,再加上對諧波敏感的PC等電子設備普及化諧波更加敏感化。為了避免這些電器因對諧波敏感造成的損害與干擾,需要降低配電回路的阻抗,且對這二類復合分開回路配電設計,增加配電回路。
3.4 插座的設置。為確保住戶的家庭電器不需要格外的布線造成裝修的麻煩或引用不美觀的明線,住戶內插座應有足夠的數量。客廳應有4組以上的1個單相3線和一個單相2線的組合插座,其他室內插頭應大于兩組,擺放位置應考慮房間的功能。插座的材質一定需要滿足安全規定,且高度的設置需考慮兒童安全因素。插頭、插座的定額電流應大于被控復合電流,以免插入過大負載從而燒壞電路或造成短路。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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